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2016年1月发布的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0.3%,半数中国人已接入互联网;2015年新增网民3951万人,增长率为6.1%,较2014年提升了1.1个百分点,网民规模增速有所提升。网络世界的出现打破了地理的限制,改变了人际沟通的特性,将各种沟通模式整合到了一个互动式的庞大信息系统之中,让人们可以在全球网络上超越不同时空进行互动。然而,在网民数量不断增长但网络的主要使用群体公共意识不强的时代背景下,网络上的各种恶意攻击,如侮辱、谩骂、威胁、勒索等现象越来越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伴随2006年“虐猫女”和“铜须门”典型网络事件的出现,关于“网络暴力”的话题逐渐进入到了公众视野;互联网时代的网络暴力事件层出不穷,无论是对事件当事人还是整个网络环境,都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因此,本文希望对网络暴力的发生过程和形成机制进行深入和系统的研究。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对于“网络暴力”一词,国内外学术界至今还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有的学者将其界定为:通过电子信息媒介对他人造成有意的、重复的的伤害,它可能包括威胁、恶性标签(煽动仇恨的言论)或在网络上通过张贴虚假信息来嘲弄对方进而达到羞辱的目的。也有学者指出,网络暴力通常是一种不特定多数人以网络为载体,自发、集体地对一些违背人们传统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的网络事件当事人进行的语言声讨和攻击。这些恶语相向的文字盛气凌人,冷漠刻薄、甚至恶毒残忍,超越合理的关注程度和礼貌的语言运用,是沉重打击人们精神和心理的软暴力。因此,又有学者将网络暴力称为“网络欺凌”或“网络霸凌”(cyber bullying),它是一类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基于对相关研究文献的梳理,陈代波将“网络暴力”各种概念进行了全面的综合对比,指出了围绕这一概念产生的诸多观点分歧和共同点,并最终把网络暴力定义为:网民对当事人或组织实施的以制造心理压力为手段,以迫使其屈服的“网络攻击性行为”的总称。从本质上看,网络暴力是一种心理虐待。
在网络暴力的发生过程之中,公众以“言论自由”的名义践踏着他人的个人权利,打着惩恶口号的同时“扬恶”而不自省,甚至某些网民未经当事人的同意,随意公布当事人不愿为人知晓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职业、照片、联系方式、家庭状况、感情经历等等,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隐私权或名誉权等。这通常导致网络暴力的受害人感觉到沮丧、困惑、内疚、恐惧、孤独、尴尬、愤怒、悲伤、低自尊和更多人际交往问题,特别是当他们无法有效地应对时,最具破坏性的影响之一就是受害者开始避免社交活动而自我封闭。因此,姜方炳着重从行为后果的角度将“网络暴力”定义为:网络技术风险与网下社会风险经由网络行为主体的交互行动而发生交叠,继而可能致使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受损的一系列网络失范行为。扩展到当事人个体之外的社会来看,网络暴力在虚拟世界的盛行,严重地污染了互联网环境,使之充斥着一股戾气,并直接威胁着现实生活中的法治生态和社会环境,进一步增加了社会转型期的不稳定因素,激化了社会矛盾。
既有的相关研究都说明,网络暴力事件之所以屡屡发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首先,很多学者都关注到了网络空间的基本特征,认为网络的虚拟性、匿名性以及网络技术的风险特性为网络暴力提供了生存的环境,因种种现实顾虑被消除,网民在不受实际束缚的情况下肆意表达意见,导致某些言论欠缺自控能力和基本的责任感而富有侵略性。其次,也有很多学者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提出,当前中国的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还比较滞后,互联网方面的法律规范还明显不足。再次,还有学者认为,大众社会心理是网络暴力产生的重要原因,它包括“仇富”、“仇官”等怨恨心理冲动、网民的狂欢恶搞心理与理性缺失及从众心理等。特别是在民众自由表达的现实渠道严重缺失的情况下,网络便成为了民众对自由表达空间的期待此外,也有学者将网络暴力的产生归因为社会大众道德意识低下、理性不足,缺乏公民权利的自我觉醒和应有的责任感,过分追求网络带来的权利和利益。甚至有学者指出,网络暴力源于现实社会层面的失范和个人层面的道德危机,它实际上是一种虚拟世界的非理性亚文化,其产生是多元文化相互交融和冲突的结果。
与此同时,有一些学者从多元因素的“立体交互”视角对网络暴力进行综合分析。比如有人指出,催生网络暴力的潜在根源是网络技术的风险特性,现实动因是社会转型过程中风险的无序释放,重要因素是网民群体年轻化的结构特点和泛道德化的文化心理也有人指出,网络的匿名性、高自由度、群功能是产生的温床,传统道德观念是深层次根源,现实社会缺乏意见表达通道、弱势群体的利益无保障是现实基础,媒体对点击率和眼球率的追求是推手,网络法制不健全、网络道德建设滞后是根本原因。还有人将网络自身的特性、网民的结构及文化层次、群体极化、网络道德及法律的缺失、转换空间的“正义”诉求等系列要素的结合概括为网络暴力的形成机制。很显然,关于网络暴力的形成,现有的研究大多都只是罗列相关影响因素,并没有将这些因素的内在关联结构做出更进一步的分析,也很少深入考察特定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与演进过程及其内含的逻辑程序,因此也就很难进行真正的“机制性”分析和总结,这已经成为网络暴力研究领域的一个理论缺憾。
鉴于此,本文拟采用案例研究法,针对性地选取中国近几年来备受关注的三个典型网络暴力事件,通过对与之相关的影视影像、公共论坛、新闻网站、微博、博客等网络信息资料进行不同时间点的纵向分析,归纳其共同或相似的事件发生与演进过程,并探析其中隐含的逻辑结构,最终总结出网络暴力的一般形成机制。三个典型的网络暴力事件分别是:
1.2012年,电影《搜索》上映,该片讲述了都市白领叶蓝秋,被意外查出身患淋巴癌,这一重大打击使她难以接受,精神恍惚地坐上公交车;在公交车上,在列车员的一再劝说下,她仍拒不给一位老大爷让座,并说出了一时的气话“要坐坐这儿”——叶蓝秋的大腿。事件被曝光后,在短短数天时间里,叶蓝秋被千万人误解谩骂,直至为此结束生命。
2.2013年,一条名为“袁姗姗滚出娱乐圈”的微博热门话题出现,并很快登上热门榜首并长期占据前列;紧接着,很多娱乐媒体加入反袁姗姗的“大合唱”,甚至还列出了她不受欢迎的五大理由:长相不好看、演技太做作、没有理由等。有不计其数的网友在各种论坛、贴吧、微博上攻击和谩骂她,恶搞她的图片和表情,给她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3.2015年5月3日,一则“男司机暴打女司机”的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网友纷纷指责施暴者张某行为不当。次日,随着张某行车记录仪视频的曝光,舆论发生了大反转——越来越多的网友把攻击矛头对准被打者卢某,认为她是“咎由自取”。且事件并未随着警方介入调查而降温,部分网友开始对卢某进行“人肉搜索”,她的身份证信息、名下车辆及其违章情况、婚恋情况、开房记录等均被曝光,其此前的驾驶恶习也被网友翻出予以抨击。
二、案例分析:网络暴力的演进过程
任何事件的发生都蕴含着一系列的步骤与演进过程,网络暴力也不例外。通过对一系列案例的综合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几乎所有的网络暴力事件都有着相似的演进过程,那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某社会焦点事件发生后,消息由各种渠道被传播至网络上,然后经由网络意见领袖和网民的“信息融合”以及集体无意识、群体极化等社会心理交互作用,逐渐升级演化成为网络暴力,最后以不同的形式走向平息,这其中往往包含造势、用势、消势三个阶段。
(一)造势:事件爆光
某一事件要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必定需要通过特定的渠道进入公众视线。总的来看,网络热点事件的信息来源主要是公共媒的正式体报道和网民的自由发帖、爆料,其中报道与爆料的网民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被某事件真正触怒,便举着正义的大旗,希望借着网络传播让更多人讨论、惩罚事件当事人;另一类则是纯粹出于无聊,希望通过曝光能引起大众广泛关注的消息来获得一些自我存在感。与此同时,为了追求更高的曝光率和点击率,广大新闻媒体经常会穷尽资源挖掘所谓的“新闻真相”,一味迎合受众的猎奇心,由此导致其所报道的新闻客观性不足,更难以完整展现事实真相,这就间接地煽动了网民的极端化情绪,从而为网络暴力事件的出现提供了可能。另外,部分网民对新闻事件的不理智揭发、转载、评论更容易催化网络大众对当事人的施暴行为,加之网络空间的匿名性、即时性、便捷性等特征提供的适宜平台,网络暴力的最终发生也就变得水到渠成了。
特定事件无论是由谁、通过哪种渠道在网络上曝光,它必定是因为能够吸引大众眼球和引发广泛讨论甚至群情激奋,才会演变成网络暴力,这中间,还必须具备一个“引爆点”,即该事件之所以能够挑动大众心弦的基本信息要素。网络暴力的“引爆点”通常与民族主义情绪、同情弱势群体的心理、仇官仇富心态、对不公正社会现象的憎恶、对社会道德沦丧的愤怒等社会心理有关。比如“虐猫事件”当中的血腥暴力、残杀生灵,“铜须门事件”当中的一夜情、婚外情,“我爸是李刚”事件中尚未被证实的炫富性话语等,这些敏感信息一经在网络上曝光,很容易引起了网友的愤慨与抨击,从而转化为网络暴力的“引爆点”。这些平时被视为“禁忌”但又时刻吸引大众注意力的话题,在网上往往极易占据网民热议的榜首,网民们为此“义愤填膺”,甚至发动人肉搜索,要开展“正义”的道德审判,仿佛让当事人惶恐不安、身败名裂、家破人亡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在电影《搜索》中,叶蓝秋的举动之所以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显然与中国社会大众对传统道德堕落现象产生的失落感乃至愤怒情绪有着密切关系;而在袁姗姗事件中,主人公的遭遇同样与此有关,特别是广大网民对明星不择手段进行“自我炒作”现象的厌恶情绪,更直接将该事件中的某些关键信息转化成为了“引爆点”,并最终导致了网络暴力的产生。在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中,我们可以发现,由于当前中国社会上的交通违规行为层出不穷,引起了民众的普遍反感与憎恶,尤其是很多人还亲身经历乃至遭受过不同程度的伤害,他们对此行为更是深恶痛绝;因此,打人司机的行车记录仪一经警方官微曝光,女司机的行为便触怒了痛恨交通违规行为的大众,他们“集体化”地存在于不遗余力地讨伐她的网络群体里,实施网络暴力的真正目的已经不再是使其得到相应的行政性处理,而是去进行所谓的“道德审判”,情节恶劣的交通违规点燃了大众的怒火,成为又一起网络暴力事件的“引爆点”。
(二)用势:事件升级
当特定事件在网络上初步产生“轰动效应”时,大多数的言论主体都只是因为该事件的某个“引爆点”契合了自己的娱乐消遣、释放压力等心理需要而参与其中,对网络事件本身并没有太全面的了解。因此,在事件的后续发酵过程中,持有标新立异观点的言论者往往会成为整个事件演进过程中的意见领袖,他们的观点自然也就会成为主流意见,且正如勒庞所说的:“结论越是专断,语气越是肯定,对公众的影响力越大。”而意见领袖一旦形成,事件就向着“组织化”方向发展,意见领袖身先士卒,把大家想说却又不敢或是不懂如何说的话表达出来,成千上万的网民追随其步伐,通过发帖、转载、评论等方式支持意见领袖的观点,就像被打开的闸水一样涌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网民都倾向趋从于意见领袖的观点,尽力防止因持不同的观点而被孤立,有的人即使有自己的想法也往往会成为“沉默的大多数”,一方表述而另一方倾向沉默,这便形成了一种“沉默的螺旋”效应,并由此助长了一些“主流意见”的极化,这是网络暴力产生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沉默的螺旋”状态下,持相同意见的网民自发地聚集在各种形式的网络空间之中,相互抱团取暖,在匿名外衣的保护下,逐渐变得口无遮拦;加上有了群体力量的庇护,他们感觉找到了坚强的后盾,于是变得极端而且狂热,似乎在网络舆论场里找到了宣泄现实压力的天堂,语言表达简单粗俗夸张,甚至找到了现实生活当中无法拥有的审判权利给人带来的快感,于是充当“道德法官”给人宣判。在这种“集体无意识”的支配下,约束个人的道德和社会机制在狂热的群体中失去了效力,“法不责众”使得他们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经由“责任分散”心理的推动,身处“优势集群”之中的无数网民利用社会道德话语作为其群体情绪的发泄载体,将意识、潜意识和无意识当中的很多元素进行对接融合,进而制造出强大的社会舆论,这是网络暴力得以产生的又一个重要环节。
另外,当网民团体以匿名身份在网络中产生强烈的集体认同之时,“群体极化”现象随之出现。持相似观点的人在相互交谈后会固化他们之前的立场,这在群体讨论社会不公正现象时更加鲜明,群体讨论会让人们对社会不公正现象的愤怒之火越烧越旺。网络提供的开放式讨论空间允许人们自由寻找与自己有相同观点或兴趣的群体,并加入到讨论之中;而在这种环境中,人们更加倾向于只听取与自己意见相同的人的言论,而不是广泛听取不同的意见,由此,“群体极化”在所难免,网络中的群体极化现象大约是现实生活中面对面时的两倍多”群体极化一般会促进集体暴力的产生,因为它使“我们—他们”边界变得更加显著,挖空了独立的中间地带,强化了边界冲突,提高了输赢赌注,更增加了领袖发动行动反对他们敌人的机会这是网络暴力事件走向高潮的一个关键环节。
在电影《搜索》中,主人公叶蓝秋“公车上不让座”的视频一经曝光,众多的网民几乎是在没有核实事件详情的情况下便对她进行了的网络语言抨击,各种情绪极端化的言论成为事件的“主旋律”。本来所占比例就不大的中立性言论随着“沉默的螺旋”效应逐渐消减,而带攻击煽动、污言秽语、谴责性质的言论则以极快的速度在网络上增长,比如,当家政所的那位小女孩儿说她愿意照顾叶蓝秋时,被老板娘和邻居们责骂“不知廉耻”;她的班主任不得不转换态度,面对媒体的采访。非理性言论的迅速扩散导致了“群体极化”,当叶蓝秋被“人肉”出来大量个人信息后,这场网络暴力事件也达到了高潮,网民们关注的焦点已经不再是让座事件本身,而是她的生活隐私。网络舆论一边倒地指责叶蓝秋,大多数网民只能盲目从众,跟随大众的思想步伐,一同讨伐那个道德败坏的“不让座”的“小三儿”,以此在网络社区中完成自我肯定,获得群体认同感。由此,在众多网民的簇拥和支持下,叶蓝秋犹如福柯笔下“全景式监狱”中的罪犯,成为网民共同围观和讨伐的对象。
在袁姗姗事件中,“关爱八卦成长协会会长”(以下简称“关八会长”)这一网络名人扮演着意见领袖的角色,他在自己制作的节目中抨击袁姗姗“长相差、演技烂,还被捧红”,在一夜爆红后还是“遭来无数黑粉攻击 ”。这档节目在网络上一经传播,他的这个观点就迅速吸引了无数的追随者,“袁姗姗滚出娱乐圈”更是网民每天必刷的微博话题,各种诋毁纷至杳来,甚至出现了“反袁姗姗全球后援会”、“反袁姗姗驻南斯拉夫后援会”这些难以置信的集体谩骂组织,而这期节目的点击率已高达百万人次。在这个过程中,沉默的螺旋、集体无意识、群体极化现象都得到了鲜明的展现,网民在意见领袖的言论指引下发表言论,各种非理性化的、缺乏独立思考的语言攻击聚集而成网络暴力,给当事人带来了无尽的心理痛苦。尽管“关八会长”后来在《奇葩说》节目上向袁姗姗致歉,坦言当时的抨击太过草率,真正接触本人及其团队后,发现她其实并非像网上传闻的那样,而是一个非常敬业、谦虚的艺人;但是,人心中的野兽已被释放出来,事件对袁姗姗造成的伤害已经难以收回。
与叶蓝秋和袁姗姗两起网络暴力事件相似,在成都“女司机卢某被打”事件发生后,其交通违规(“别车”)行为很快就被以视频的形式传至网络上,起初还存在一些争议的网络舆论随之开始出现倾斜,指责的声音成为主流意见。在“沉默的螺旋”效应发挥作用之后,诸如“即使她有过错,男人也不应该出手”这样的言论被边缘化,而与此同时,各种指责性语言则在一种集体无意识的推动下不断升级,趋向激烈化,导致“群体极化”现象再次出现;最后,不仅该事件本身被网民们广泛讨论,连女司机卢某的隐私(比如婚恋情况、开房记录等)都被有些网民“人肉搜索”出来并在网络上公开曝光,此次网络暴力事件达到了高潮。在该事件的演进过程中,许多网友在网络空间里进行了恶意评论,如“打得好,打得秒”、“女司机就是故意杀人,该判死刑”、“这些碧池就是欠揍”、“打死活该”、“天天开房欠收拾”...这些言论明显超出了正常的理性表达范畴,有着鲜明的攻击性特征和道德审判目标,其中所隐含的“软暴力”必然会给当事人及其家庭带来不可预料的伤害。
(三)消势:事件平息
任何事情都没有永远的高潮,随着网民兴趣的减弱,当事人出面表态,相关媒体和部门的介入干预和权威结论的公布,公共部门开始发挥“安抚”作用,网民的声讨随之恢复平静,网络暴力逐渐消势。而在此之前,网民集体施暴达到高潮阶段时,也是受害者身心创伤溃烂的时候;因为忍受不了无休止的谩骂、侮辱、诋毁,受害者的生活受到严重困扰,导致精神崩溃,有的人逃避、抑郁甚至结束生命以求解脱。与传统欺凌相比,网络暴力对受害者的自我伤害和自杀意念等内化内容造成更大的消极影响,这种影响通常并不会随着事件的消势而自然结束。当然,也有些当事人在经受了一段时间的痛苦和消沉之后,表现出更为积极乐观的一面,努力采取各种善后措施,以消除公众的负面评价,使事件趋于平息,甚至让自己有所成长。不管网络事件的受害人最后选择何种应对方式,网络暴力的气焰都会随着事件真相的“清晰化”而逐渐熄灭,但由此带来的伤害性后果经常是难以挽回的。总的来看,网络暴力事件造成的最终后果大概有三种可能:重塑形象,自我伤害、低头认错,袁姗姗、叶蓝秋和被打女司机卢某三人恰好分别“制造出了”这三种结果。
在袁姗姗事件中,因为“袁姗姗滚出娱乐圈”长期是微博热门话题,她十分压抑,乃至足不出户,也不去关注网络讯息;但后来她发觉,一味地逃避并不是明智的选择,于是开始勇敢面对。首先,她在微博发起了“爱的骂骂”活动:凡在微博中留言的,每条捐出5毛钱,然后将善款作为北京一家残疾孤儿康复机构的手术费,救助孤残儿童,用自己的力量把虚拟世界中的负能量转变成现实生活中的正能量。后来,袁姗姗的名字再次出现在微博热搜榜上,大批网友“路转粉”,纷纷在其微博下留言大喊“女神”,“袁姗姗马甲线”成为新的热门搜索关键词;微博上的各路营销账号纷纷力捧,健康与健身杂志和栏目的邀约不断,袁姗姗由此从“整容潜规则”的阴影中走出,甚至带动了许多女孩的健身热情。最后,她在TEDx演讲一战成名,“语言不应该成为致命的利器;网络的诞生也不应该是为了制造困扰,而是为了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作为过去也许将来还会遭遇网络暴力的过来人,我不希望再有人因为网络暴力而受到伤害;请善用语言,让人言可敬”,这段充满睿智的演讲词让袁姗姗的形象大变,完满地从网络暴力的阴影中走出来,并成全一个快乐的自己。
然而,并不是所有遭遇网络暴力的当事人都能像袁姗姗一样勇敢坚强,并有机会向世人澄清事实真相。在电影《搜索》中,叶蓝秋原本想好好活下去,所以才去请保姆照顾准备做手术的自己;但在家政公司寻找保姆未果,并对社会大众的八卦心态和无情攻击产生了绝望,最终选择了自我了结,将自己永远定格在了人们的歉疚里。她在临死之前都没有向公众公布自己患癌的事实,也没有机会为自己辩驳或抗争,她只是通过安静地死去来说明一个道理,那就是,有些事情完全是私人性质的,与公众毫无关系,它需要得到社会大众的尊重,他人若滥用媒体资源,为了所谓的“伸张正义”来进行道德绑架,最终只能做出不道德的行为。与叶蓝秋相比,成都被打女司机卢某虽然也遭遇了严重的网络暴力侵害,但她并没有走极端,而是通过公开在网络上向网民们表达悔意和歉疚的方式将该事件平息,这种“低头认错”的做法尽管未能像袁姗姗那样“扭转乾坤”,而且充满了各色的无奈情绪,更难以真正有效地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但它毕竟还是避免了更坏结果和更大悲剧的最终发生。
三、网络暴力的形成机制
从上文对三个网络暴力事件演进过程的分析可以看出,网络暴力的演进过程通常会经历曝光、升级、平息三个阶段:1.“引爆点”可以产生强烈的舆论征候,使特定事件公共化;2.意见领袖引导舆论走向,与网民的从众心理相结合而产生的“沉默的螺旋”效应,然后在集体无意识的支配下引起“群体极化”,网络暴力达到高潮;3.当事人出面表态或传统媒体介入干预,网络暴力因网民的凯旋而迅速消退,同时,当事人的生活走向极端或是再趋平静。这种事件演进过程所表现出来的基本特性十分类似于“蝴蝶效应”:形成速度快、影响力大、覆盖范围广、社会伤害深,因此,我们可以将网络暴力的这种形成机制概括为“蝴蝶效应”模型,与此相似,因为新媒体具有互动性、开放性、主动性、跨地域性、草根性等传播特点,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它发表评论,使得危机传播的风险性成倍地放大;所以,在新媒体传播中,一个微小的信息,如果不加以及时的引导、调节,将会给社会带来非常大的危害,被称为社会“龙卷风”或“飓风”。其具体的形成与演进路线如下图所示(图:网络暴力形成的“蝴蝶效应”模型【略】)。
在网络暴力形成的“蝴蝶效应”模型中,具有鲜明公共性的社会事件被爆料,并触碰到网民大众的某条敏感神经,就像那只在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偶尔煽动几下翅膀的蝴蝶;而伴随意见领袖的出现,大众的盲目跟从及各种复杂的社会心理交互作用,广大网民以道德卫士作标榜,利用网络平台集体向当事人发起非理性、大规模、持续性的舆论攻击,网络暴力高潮随之到来,这就类似于那场美国德克萨斯州的龙卷风;然后,伴随能量的迅速释放,事件旋即归于平息,就好比龙卷风在肆虐之后的消退。在网络暴力的此种形成机制中,我们实际上可以发现两个关键场域——“线下”和“线上”,即现实社会和网络空间;前者发挥着“分散性储备能量”的功能,而后者则担负着“聚合能量”以使之集中爆发的功能,二者通过网络行动者的集体行动而实现顺利对接,从而制造出一个又一个的网络暴力事件。那么,“线下”和“线上”又是分别如何发挥各自功能的呢?或者说,现实社会何以为网络暴力提供能量,而网络空间又何以将这些能量聚合起来并集中释放的呢?下面继续分析。
众所周知,中国有着悠久的“道德理想主义”文化传统,在公众的日常生活中,中国人习惯于“道德渲染”,用高尚的道德标准去要求他人,一旦有人违犯了社会主流道德规范,无论有意还是无心,大众很容易采取群起而攻之的应对方式。而且,人们并不单单讨论或者谴责事件本身,甚至本能地拒绝去探求事件真相,而是穷尽一切手段和资源聚焦于当事人的整体性道德水准或者人品,努力寻找一切证据证明他就是“坏人、罪人”,即使是毫无关联的几个事件,也会被解读为道德败坏的体现。在这种情势下,当事人的任何“道德瑕疵”都可能会被无限放大,其越轨行为及其引发的事件也就特别容易遭致众人的愤慨和一直谴责。同时,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发展,社会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传统的熟人社会形态正在变得支离破碎,而现代公共社会空间却没有得到较好的培育;中国民众的权利意识日趋增强,而现实社会中可供行使的权利却难以获得同步扩展,加之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竞争,导致了很多人不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承受着很大的生存与生活压力。以上现实导致的一个重要后果便是:社会大众内心积压了大量的不良情绪,并转化为一种急需释放的情感能量。
在现实社会中,受法律、道德、风俗等的制约,人们把自己内心的情感能量储藏起来,但又时刻在寻找释放的出口,天生便带有“遮羞布”效能的网络就成为了适合的选择,它为人们“充分行使言论自由”和“道德审判权”提供了一个拥有绝佳的公共舞台,让普通公众包括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也拥有了现实社会中只有权势阶层和知识精英才能拥有的话语权。在网络世界里,人们可以将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权利付诸于另一种形式的实践,如同躲在幕后操控木偶的艺人随意将木偶表演摆成他们想要的模样,从而让人的情感能量得以宣泄和释放,因此,它对无数网民有着天然的吸引力。网络空间有着鲜明的开放性特征,所以每当具有“引爆点”的公共话题在上面被曝光,网民们就可以迅速聚集,社会道德话语也就随之找到了唤起认同、发挥作用的良好空间,而且越是禁忌话语越容易激发人们的“反叛心理”和“征服欲望”,由此,现实生活中分散储存的情感能量被整合为一体而进入“发酵”程序。同时,网络又具有很强的匿名性特征,这使得网民不太担心自己的网络言论受到处罚,所以在某种“眼球吸引比赛”机制的刺激下,网民的发言会自发取向激进和极端,然后在“沉默的螺旋”、集体无意识和“群体极化”的共同作用下,网络暴力被水到渠成地制造出来。
四、结论与讨论
从上文对网络暴力形成机制的探讨可以看出,网络暴力是一种“多数人的暴力”,人们通过在网络上集体攻击与自己并无任何交集的陌生人,来宣泄对不符合个人价值观念和社会主流道德规范行为的不满和愤恨,似乎自己因此就成为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审判者。在匿名的网络空间当中,施暴者身份的缺失以及网络群氓的盲从心理使得网络暴力兴盛起来,它在维护社会道德的话语中,却使用“反道德”的行为,在捍卫社会道德的旗帜下,却给受害者造成了不道德的伤害,这也许是中国式网络暴力最难以解决的悖论。在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一般性的社会心理运作规律,也感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形态在网络世界里的延续,更领略到了网络虚拟空间对现实社会形态的扭曲性表达;正是通过这些多元因素的融合和无数网民的积极参与以及由此而来的集体行动,网络暴力才得以在当代中国不断上演。
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他人进行伤害与诬蔑;它虽然区别于现实的暴力,但又是现实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是对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积攒的大量社会矛盾的婉转表达。现实生活中有“明确反对暴力”的公共规则,这种规则同样需要被运用到网络空间中,这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去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的疏通机制,需要社会各方努力构建一种有效的“社会安全阀”制度,以缓解或消除社会成员之间的各种冲突和敌对关系,改善民众的不满情绪和心理状态。显然,若要使网络不蜕变为一个只供个人发泄不满的非理性空间,而是真正成为“提供一个交换评论与批评的理性场所”和具有建设性意义的公共空间,更好地发挥“社会安全阀“的作用,需要网络媒体自身的努力,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更需要广大网民的自觉遵守和大力支持。